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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石头峡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6   来源:青海水电集团   浏览:14718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要求,青海雪玉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监测、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代表以及特邀专家对青海省石头峡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自主验收,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对青海省石头峡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和监测总结报告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青海省门源县石头峡水电站位于青海省门源县苏吉滩乡境内的大通河干流上,属于混合式电站。石头峡水电站属Ⅱ等大(2)型工程,大坝为1级建筑物,其他主要建筑级别为2级,水库总库容9.85亿立方米,调节库容4.67亿立方米,死库容4.3亿立方米,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14.50米,坝顶长度424米,坝顶宽度10米,坝顶高程3091.3米。发电洞长1048.6米,洞径6.5米,设计发电流量102.35立方米/秒。电站装机9万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3.516亿千瓦时,年利用小时3907小时。工程于2008年7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完工,项目总投资18.40亿元。

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

青海雪玉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水土保持工作非常重视,建设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措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三、公众提出意见联系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青海雪玉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蔡生如        联系电话:0971-6153458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57号


附件1  青海省石头峡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

附件2  青海省石头峡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

附件3  青海省石头峡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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